龙蟠科技:H股公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
公告时间:2025-12-11 18:29:27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閣下所持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江 蘇 龍 蟠 科 技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1) 建議採納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建議授予;
(2) 建議授權董事會處理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3) 建議更新一般授權;
(4) 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5) 建議延長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及
(6) 202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7至44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12月31日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4頁。
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務請將隨附之臨時股東會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盡快填妥及交回,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開始前24小時(即不遲於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香港時間))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
2025年12月9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預期時間表 ...... 6
董事會函件 ...... 7
附錄一 — 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主要條款概要 ...... I-1
附錄二 — 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 II-1
附錄三 — 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 ...... III-1
附錄四 — 獨立財務顧問函件 ...... IV-1
臨時股東會通告 ...... EGM-1
– i –
於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
「2023年股票期權 指 股東於2023年9月22日舉辦的臨時股東會上批准及採納的A
激勵計劃」 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A股」 指 本公司發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幣認
購或入賬列作繳足,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A股公告」 指 本公司於2025年10月23日刊發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之公告,內
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採納計劃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管理辦法》」 指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26號),於
2018年8月15日修訂(中國證監會令第148號)
「股東週年會」 指 2025年5月28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會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常州鋰源」 指 常州鋰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2021年5月12日在中
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直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由本公司擁有約66.42%股權
「本公司」 指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 公 司(前 稱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一 家於2003年3月11日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由前身江蘇龍蟠石化有限公司於2014年1月23日根據中
國公司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股份代號:603906)及H股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
2465)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行權條件」 指 根據計劃激勵對象行使股票期權所必需滿足的條件
「授予條件」 指 根據計劃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所必需滿足的條件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授予日」 指 本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日期,授予日必須為交易
日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於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
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及舉
行的本公司第六次臨時股東會
「行權」 指 激勵對象根據計劃規定的條件,行使股票期權購買A股
「可行權日」 指 激勵對象可以開始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
「行權價格」 指 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本公司股票的價格
「現有A股一般授權」 指 根據股東週年會通過的特別決議案按簡化程序發行A股的一
般授權,以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融資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
百萬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末資產淨值的20%,發
行的股份數目亦不超過股東週年會舉行時的已發行A股數目
20%,有關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6日的通函
「現有一般授權」 指 現有H股一般授權及現有A股一般授權之統稱
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最多佔本公司於該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
行H股數目20%的H股,或可轉換為該等股份的證券、期
權、認股權證或可認購本公司H股的類似權利
「全球發售」 指 香港公開發售及H股國際發售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以
港元買賣並於聯交所上市交易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委員會」 指 獨立董事委員會(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由董事會成
立,就建議更新一般授權向獨立股東提供建議
「獨立財務顧問」 指 紅日資本有限公司,一間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第1
類(證券交 易)及 第 6類(就 機構融資提供意 見)受 規 管活動之
持牌法團,並經獨立董事委員會批准獲本公司委任為獨立財
務顧問,以就建議更新一般授權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
東提供意見
「獨立股東」 指 於臨時股東會日期持有股份之股東(不包括任何控股股東及
其聯繫人 或(倘 無控股股東)任何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及其各自之聯繫人)
「6月配售事項」 指 根據現有H股一般授權配售20,000,000股新H股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5年12月8日,即本通函寄發前為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
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或補
充
「新一般授權」 指 建議於臨時股東會上尋求的新一般授權,以授權董事會配
發、發行及處理A股及╱或H股,或可轉換為該等股份的證
券、期權、認股權證或可認購任何股份的類似權利,惟不得
超過臨時股東會上通過有關決議案當日已發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