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2025年11月)
公告时间:2025-11-11 16:57:5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条文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现将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 会选举产生。
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视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
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 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书。本章程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任职企业以外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章程所称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董事,且在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食品进出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食品进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普 出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批的项目)。 审批的项目)。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同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已认缴的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已认缴的注册资
已足额缴纳。 本已足额缴纳。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391.9028 万股,全部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1,500 万
为普通股。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 115391.902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391.9028 万股,全部
为普通股。
新增 第二十五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
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
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的其他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
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 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并;
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