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1 17:12:13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机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威帝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 5 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6,500,000.00 元(含
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 193,500,000.00 元;
另 扣 减 其 余 发 行 费 用 1,096,606.8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2,403,393.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4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
1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 20,000.00 3,452.85 17.26
项目
注 1:2018 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合计 2,402.71 万元。
注 2:2018 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0.26 万元,支付缴纳税
费 18.06 万元。
注 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扣减其余发行费用后为 19,240.34 万
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171.88 万元。
注 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