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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9 19:30:21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6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ST亚太 ,证券代码:000691)连续 3个交易日(2025 年 7月 7 日、2025 年 7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未能在原计划的
增持期限(2024 年 9 月 20日至 2025 年 3月 19日)届满前完成股份增持计划,
为了继续履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广州万顺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
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 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326,500 股股份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司法冻结。

4、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7 日、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 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关于控股股 东权益被动变动且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标记暨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59)。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处置,对 其中320万股股票进行集合竞价处置,对剩余的580万股股票(拍卖过程中已调 整为518万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被集合竞价方式处置的320万股股票已执行完毕,被司法拍卖的518万股股票因 无人出价而流拍。
5、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 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47.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 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若公司 2025 年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向广州万顺偿还21,385万元(本金)借款,鉴于上述借款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公司与广州万顺积极沟通,并于2025年4月26日收到广州万顺书面函件,广州万顺表示:基于双方合作的信任基础,为支持公司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广州万顺原则同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不行使对子公司股权的质权,但亚太实业需满足有效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实控人仍为广州万顺股东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便于广州万顺能实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需按季度定期提交债务化解进展报告;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须经广州万顺书面认可。
虽然公司与广州万顺进行了友好沟通,但公司若无法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公司依然存在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560,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2%,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0 股(48,560,995 股股份的表决权已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 41,557,200 股,累计被冻结股份 16,260,995 股,累计被标记股份23,300,000 股,累计被质押、冻结和标记的股份合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兰州太
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 2025 年
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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