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9:31:41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52,615,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0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2,505,8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4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109,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09,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109,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6,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724%;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4%。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6,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724%;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43%;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33%。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889%;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43%;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68%。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988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88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25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84%;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65%。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88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88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3,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37%;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1%。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96,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724%;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70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4%。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王瑗、徐述
3、律师结论意见:海泰科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