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18:08:3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3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3.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11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7,272,7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3,636,3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公司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8.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公告)进行了披露。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股东回报,以及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为11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实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7,272,7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3,636,3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公司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7,272,7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81,733,881 85.61 881,733,881 85.61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54,085 0.60 33,426,812 3.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5,579,796 85.01 848,307,069 82.37
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 股) 148,189,834 14.39 148,189,834 14.39
三、股份总数 1,029,923,715 100 1,029,923,715 100
2.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3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81,733,881 85.61 881,733,881 85.61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54,085 0.60 19,790,449 1.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5,579,796 85.01 861,943,432 83.69
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 股) 148,189,834 14.39 148,189,834 14.39
三、股份总数 1,029,923,715 100 1,029,923,715 100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的结果,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397,260.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8,580.09万元,流动资产为1,794,517.59万元,货币资金为1,049,245.08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1.25%、4.93%、1.67%、2.86%,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