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勇
公告时间:2025-04-29 02:57:56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龙勇,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4年2月20日作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公司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在公司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不存在应当列席公司股东会的情形。
2.本人表决情况:在任期内,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审议的议案内容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应当出席审计委员会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对公司内审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应当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本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工作,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责任。
3.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涉及应当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为贯彻落实《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提供客观、独立的审核意见。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涉及应当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共计1项,即《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已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向公司获取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并认真审阅,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第八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本人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整为3人,独立董事由3人调整为2人。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经历等资料,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2月,公司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本人自2024年2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项
2024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少记2019、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本人建议公司及管理层关注股价和市值情况,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事务所沟通,报告期内审核了公司内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事项进行初步探讨和沟通。
五、培训和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龙勇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