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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1:21: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
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0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14,325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3,077,125.00 元。2021 年 1 月
27 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4,036,925.50元及其税金人民币1,442,215.53元后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977,597,983.97 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755917320910666 中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003,077,125.00 元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4,036,925.50 元以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395,465.87 元(其中:律师费人民币 1,3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人民币 1,082,433.49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3,032.38 元)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6,644,733.63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098952_H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
784,925,749.14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 2,061,821,659.47 元,募
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及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将人民币 668,494,800.00 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在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盐 田支行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账号:
755952691410333);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将人民币 52,963,700.00 元募集资金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下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03004458598);2021 年 3 月 5 日,
公司将人民币 58,685,400.00 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666001585);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93,504,7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44034010000399619);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将
人民币 31,763,100.00 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79210078801200001742);2021 年 3 月 5 日,公
司将人民币375,360,0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4250100001800003376);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将人民币 131,165,500.00 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下属机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761474556164)。
(三)募集资金节余及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320910666),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人民币 2,781,175.30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注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58598),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人民币 4,114.49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注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44034010000399619),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1,066,194.70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1474556164),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
民币 3,524,876.14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9210078801200001742),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282,626.41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66001585),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12,655,682.81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年12月4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1800003376),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人民币 81,581,168.14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52691410333),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596,305,353.32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收 使用闲 募集
截至2024年 益及利 置募集 销户节余 资金
项目 募集资金 12 月 31 日 息收入 资金购 募集资金 专户
名称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A 已投入募投 扣除手 买理财 利息转出 余额
项目金额 B 续费支 产品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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