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33:11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 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40,001,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9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39,630,990.00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1,981,549.5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177,649,440.5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09,421.7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6 号)。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5,734.00
项目投入 B1 82,905.9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580.39
项目投入 C1 10,430.0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70.64
项目投入 D1=B1+C1 93,336.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251.03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一般户 E 10,99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4,659.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4,659.02
差 异 H=F-G —
注:合计数与加计数若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2 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 2022 年 6 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 2022 年 7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芯”)、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诚”)连同中信建投于 2022 年 9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将保荐机构从中信建投变更为中金公司,并与存放募集资金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及上海奥诚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26192210608 869,171.71 活期
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5378178242 437,005.76 活期
顺德桂中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04234600931 186,349.83 活期
深圳高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130100100390808 34,995.23 活期
深圳高新区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3040160000372256 30,380.32 活期
深圳南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61275610708 28,655.48 活期
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61273010208 3,680.42 活期
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301012600629174 — 已销户
深圳盐田支行
合 计 1,590,238.75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159.02 万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14,659.02 万元差异 14,500
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桂中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
(四)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D 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有利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底层技术优势,拓展新的技术应用场景,拓宽现有业务的市场边界,保证商业可持续性,但该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