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19:30:51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 0410 号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 0410 号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红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中职
信审字(2025)第 078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红棉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红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红棉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红棉公司实施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红棉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红棉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 0410 号 1
仅限报告附件证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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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用
件证
告附
限报
仅
仅限报告附件证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