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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卫强)

公告时间:2025-03-26 18:44:3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卫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卫强,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系主任、人工智能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07 年赴美国 MIT 斯隆管理学院任国际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包括大数据商务分析、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人工智能与管理创新,模糊逻辑与数据建模等,在重要国内外学术期刊及重要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上百篇,多次在国内外大会上做大会特邀报告等,主持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多项科研和教学奖项。目前担任中国模糊数学与模糊系统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人工智能技术与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担任《Knowledge-Based Systems》《DecisionSupportSystems》《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等学术期刊的副主编。现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概况
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
直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深入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本人列席、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董事会 1 次,出席董事会1 次,实际列席、出席 2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时,经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人出席、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列席 1 次,没有缺席或请假会议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委员会召开情况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审议《2024 年年审项目审计计划安排》 同意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 年出席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履职情
况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并发表了同意将该报告提交
(2)出席2024年年度审计沟通会,听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人员安排、审计工作计划等内容,并要求会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
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津贴的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组织委员对总经理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公司运作规范。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以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之外,本人与
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规划、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与其他董事等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因行业及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利润亏损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024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 3 天(2024 年 9 月 12 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深入研读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学习了证监会领导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答记者问,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征集投票权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发生小额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已构建了健全且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报告期及本人任职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报告期及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无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因任职期限届满,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一名;报告期及本人任职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六)大股东股权冻结、司法拍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本人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细致审阅公司提交的各类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负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好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卫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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