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8:33:3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1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永华、袁洪泉、姜开宏、王东兴、松敏、刘英杰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孙娜、白彦、孙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孙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仍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1、李永华,男,出生于 1975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新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
李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李永华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0,440 股,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的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袁洪泉,男,出生于 1982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袁洪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袁洪泉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480 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3、姜开宏,男,出生于 1977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风投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开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姜开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的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东兴,男,出生于 1971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国国新市场协同部总经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东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王东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的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松敏,女,出生于 1975 年,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国新汇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松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松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的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英杰,男,出生于 1972 年,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北京大学软件工程博士(在读)。曾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中国区服务业务总监,优利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亚区服务业务总监,中软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新业务集团 CEO。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神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监管信息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临床试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投融资专委会秘书长,中关村玖泰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
刘英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目前,刘英杰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2,960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7、孙娜,女,出生于 1978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科美诊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孙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白彦,男,出生于 1965 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美国纽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白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白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孙洁,女,出生于 196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民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