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6:11:42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9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4 名激励对象,数量为 90,0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704,713.87 元。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657,804股变更为763,567,804 股。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000 股
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披露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3〕55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
意见》。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
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3年7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监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公司
终止劳动关系,共涉及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2 名激励对象辞职,共涉及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对于因客观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2 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对于辞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9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总数 17,820,000 股的 0.5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数由 17,820,000 股减少至17,730,000 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 763,657,80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6,365,780.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
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后回购价格
依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7.85 元/股)-2023 年度每股派息额(0.10 元/股)=7.75 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有关规定,因客观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2 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7.7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
前 1 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 7.75 元/股
回购。
(四)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713.87 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15432号验资报告。
2、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后,公司
总股本由 763,657,804 股变更为 763,567,804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763,657,804 股变更
为 763,567,804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序 本次回购前 变动数 本次回购后
号 股份类型 股数(股) 占比 (股) 股数(股) 占比
(%) (%)
1 限售流通股 17,829,316 2.33 -90,000 17,739,316 2.32
2 无限售流通股 745,828,488 97.67 0 745,828,488 97.68
合计 763,657,804 100 -90,000 763,567,804 100
备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