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泰: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及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9:38:41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8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及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
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子
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01 破申 241 号《民事
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
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
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 2023 年度净资产为负值引发
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
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 24 号及(2024)闽 01 破 25 号《决定书》,福州中院许可公司及子公司
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及子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3 日,合力泰管理人及江西合力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
其在接管债务人合力泰和江西合力泰财产后经调查研究认为,债务人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业有助于维持合力泰及下属公司正常、稳定运营,有助于公司财产的有效管理与保值增值,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配合管理人高效推进重整工作。同时,债务人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运转,能够保障经营决策有效落实,公司及子公司自预重整以来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故请求本院许可其继续营业并支持破产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本院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营业有利于重整程序的推进,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且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由其管理团队自行管理有利于维持现有业务的稳定,也有利于保障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各方利益。综上,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准许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继续营业;
(二)准许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信息披露责任机构
鉴于福州中院已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期间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机构仍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许政声
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电子邮件:zqdb@holitech.net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