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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关于2025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7:43:39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9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2025 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交易合约均为市场通用的合约,交易品种经国资主管单位核准,包括但不限于:金属产品、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国内国际上市的与公司经营品种高度相关的交易品种,拟适用的金融工具为期货、期权、掉期、远期。交易主要在国内外交易所进行,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商或银行进行。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流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套期保值持仓头寸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整体时点库存和锁价订单未执行量,期现结合业务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授权执行管理;持仓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因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相关交易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公司经营的商品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市场规律来看,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一、 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产业链上下游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公司日常需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同时出于为客户锁定成本考虑,公司经营过程也会存在远期交货的锁价订单。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2025 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紧密联系,开展的库存或订单保值、库存管理、基差管理等套期保值交易类型,均以平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交易合约均为市场通用的合约,交易品种经国资主管单位核准,包括但不限于:金属产品、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国内国际上市的与公司经营品种高度相关的交易品种,拟适用的金融工具为期货、期权、掉期、远期。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流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套期保值
持仓头寸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整体时点库存和锁价订单未执行量,年度套期保值规模以公司实际经营的现货业务规模为最高限额。期现结合业务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授权执行管理。
2、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持仓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交易主要在国内外交易所进行,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商或银行进行。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为更好地抵御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必要根据进出口的品种在境外市场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
4、交易期限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公司将根据浙江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禁止投机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风险分析:因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相关交易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公司经营的商品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市场规律来看,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加强对库存或订单保值、库存管理、基差管理交易的监督,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办法》对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风控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程,监督管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公司期货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通过。
3、公司应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实行专业化集中管理,设立了专业的期现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操作,实现交易决策、行情研究、交易下单、合规监督分离管理。
4、公司通过有资质的境外经纪机构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系为了辅助进出口业务,主要目的为平抑进出口业务的价格
波动风险;交易场所均为所在国家的正规交易所,公司充分了解相关境外交易所的规则,严格参照执行并控制好交易规模;交易的政治、经济、法律、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风险有限。
5、公司在选择期货和衍生品经纪商或交易对手时,充分参考期货业协会的评级及股东背景情况,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普遍的结构且品种流动性较好。
6、具体操作上,交易策略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交易决策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四、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风险管理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订单保值、平抑价格波动风险的运作,严禁一切投机交易行为,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订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订单,适时在衍生品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交易策略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策略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一)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及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办法》及《期货和衍生品风控管理实施细则》;
5、公司期货和衍生品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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