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5 18:31:46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2025 年 6 月末前实施完
毕,且分别假设 2025 年 12 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 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
转股)和 2025 年 12 月末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 31.57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模拟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768.56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479.19 万元;假设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91.4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05.59 万元(根据公司 2024 年 1-9 月数据年化进行假
设)。
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
163,704,863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总股本 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股 本发生的变化,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 表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
项目 /2023.12.31 /2024.12.31 2025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末全部未转股 末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本(股) 149,598,888.00 163,704,863.00 163,704,863.00 177,957,896.08
假设一:公司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51.90 11,691.42 10,522.27 10,522.2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7,264.76 11,305.58 10,175.03 10,175.0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64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64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9 0.74 0.62 0.57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 0.49 0.74 0.62 0.57
收益(元/股)
假设二:公司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51.90 11,691.42 11,691.42 11,691.4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7,264.76 11,305.58 11,305.58 11,305.5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71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71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9 0.74 0.69 0.64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 0.49 0.74 0.69 0.64
收益(元/股)
假设三:公司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51.90 11,691.42 12,860.56 12,860.5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7,264.76 11,305.58 12,436.14 12,436.14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79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7 0.79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9 0.74 0.76 0.7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 0.49 0.74 0.76 0.70
收益(元/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 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 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连 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和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 见公司同时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