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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7:20:56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3.969 万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 2024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
激励对象人数由 48 名变更为 46 名,授予数量由 91.00 万股调整为 84.00 万股。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办理完成,在确
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共计 3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44 人,实际授予数量81.0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7、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8、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41.12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9、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经过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10、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37.011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11、由于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112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注销完成。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12、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一次解除限售 4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三次解除限售 3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入为48.09亿元。本期公司解除限
为: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于44.00亿 售期考核目标完成度≥100%,公
元;或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净利润不低于11.80亿 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将负责组织对激励对象每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
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年度 OKR 9>X≥ 7.5>X 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X≥9 X<6
绩效得分 7.5 ≥6 外,本次解除限售的36名激励对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象年度OKR绩效得分均≥7.5,本
个人层面 期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1。
1.0 0.8 0
标准系数
注:年度 OKR 绩效得分最高分为 10 分。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关于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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