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告时间:2024-11-06 18:03:16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敦煌种业
股票代码:600354.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住所:敦煌市阳关中路23号
通讯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23号
股权变动性质:表决权变动超过5%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敦煌种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8
三、《委托表决协议》主要内容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2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六、资金来源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一、备查文件 ......15
二、备查地点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敦煌种业 指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方 指 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敦煌市供销社 指 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瓜州县供销社 指 瓜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酒泉现代农业 指 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塔县供销社 指 金塔县供销合作联社
酒钢集团、受托方 指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酒钢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签署了《委托表决协议》,将其持有的敦煌种业
29,568,8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 5.60%的表决权
委托给酒钢集团代为行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住所:敦煌市阳关中路 23 号
开办资金:225 万元
负责人:龚海云
组织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2103225143619J
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7 年 12 月 02 日
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购销提供管理,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农副产品购销监督与管理。
通讯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 23 号
通讯方式:0937-88340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性质为事业单位,登记机关为敦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单位为敦煌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人为敦煌市人民政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龚海云 主任 男 中国 敦煌 无
刘慧娟 副主任 女 中国 敦煌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敦煌种业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更好落实主管部门意见,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助力甘肃省种业产业发展壮大,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委托股份表
决权方式将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给酒钢集团。2024 年 11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与酒钢集团签订了《委托表决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上市公司29,568,876 股股份,占比 5.60%的表决权委托给酒钢集团行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酒钢集团签订《委托表决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上市公司 29,568,876 股股份,占比 5.60%的表决权委托给酒钢集团行使。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9,568,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0%,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变,仍为29,568,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0%,不再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三、《委托表决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委托方):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龚海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2103225143619J
联系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 23 号
甲方二(委托方):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710248502L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 9 号洪洋财富大厦 6 层
甲方三(委托方):金塔县供销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高凌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1438005594B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城路 6 号
甲方四(委托方):瓜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周文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2MA73C34011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渊泉街 74 号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合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2246412029
联系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彪,其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 28 号;
(2)甲方同意将其合计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51,792,8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 9.81%的表决权(其中甲方一持有 29,568,876 股,占比 5.6%;甲方二持有
14,465,062 股,占比 2.74%;甲方三持有 6,579,180 股,占比 1.25%;甲方四持有
1,179,757 股,占比 0.22%)委托给乙方代为行使。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表决权委托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授权乙方按照乙方的意思行使甲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而依据目标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下列事项享有的表决权利(以下合称“委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目标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目标公司年度报告;
(六)目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