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0-18 18:53: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戴维医疗
股票代码:300314
股权变动性质:继承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2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再慰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2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象山县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24)象证民字第 601 号的《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陈云勤生前持有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60,820,000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股票代码:300314,股票名称:戴维医疗),上述遗产全部由其继承人陈再宏先生继承。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资金来源......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1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23
附表: ...... 2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
戴维医疗、上市 指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 指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再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再慰
之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陈再宏继承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所持本公司
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
维尔凯迪 指 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贝福高新 指 宁波贝福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戴维机电 指 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勤发置业 指 宁波勤发置业有限公司
象牌动力 指 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戴维进出口 指 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
宏伟机电 指 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
东港冷冻厂 指 象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
强力钢结构 指 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钻石酒店管理 指 宁波戴维钻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钻石酒店 指 宁波戴维钻石酒店有限公司
天勤小额贷款 指 象山县天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勤物业 指 宁波天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陈再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251969********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 曾任维尔凯迪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维
尔凯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贝福高新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再宏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陈再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251971********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曾任戴维机电董事长、勤发置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戴
维进出口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戴维机电执
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 行董事兼经理、钻石酒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牌动力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勤小额贷款监事、宏伟机电监事、
东港冷冻厂执行合伙人、强力钢结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钻石酒店管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再慰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的企业还包括戴维机电、钻石酒店、象牌动力、天勤小额贷款、宏伟机电、东港冷冻厂、强力钢结构、钻石酒店管理、戴维进出口、天勤物业,该等企业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再慰先生除在公司拥有权益外,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先生与一致行动人陈再慰先生为兄弟关
系,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书》,双方约定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征集股东投票权、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等重要股东权利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致行动,即一致行动股份的股东权利按持有过半数一致行动股份持有人的意见行使。根据《收购办法》规定及前述《一致行动协议书》,陈再宏先生与陈再慰先生对公司构成共同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先生依法继承陈云勤先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陈云勤先生、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三名
自然人,2024 年 10 月 17 日,陈再宏先生与陈再慰先生重新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书》,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两名自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的公司权益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0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69%,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66.06%股份。
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浙江省象山县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24)象证民字第 601 号《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陈云勤生前的个人财产为陈云勤持有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60,820,000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股票代码:300314,股票名称:戴维医疗)。被继承人陈云勤生前对上述财产未立有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
协议。被继承人陈云勤的长子陈再宏表示要求继承上述遗产,被继承人陈云勤的配偶陈丽娟、次子陈再慰、外孙女徐骅筠已发表声明,均表示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因此,陈云勤先生的上述遗产全部由其继承人陈再宏先生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92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8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