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8:13:02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到总股本 2%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19~2025/2/18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3.20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930,677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10%
实际回购金额 19,993.47569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2.80 元/股~89.81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19 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51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0)。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5.5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3.2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
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二、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30,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5,359,249 股的比例为2.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9.81 元/股,最低价为 32.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34,756.9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首次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30,677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45,359,249 股的比例为 2.010%,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89.81 元/股,
回购的最低价格为 32.80 元/股,回购均价为 40.5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4,756.9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626,333 100 245,359,249 100
份
其中:回购专用证 1,067,843 0.608 5,998,520 2.445
券账户
股份总数 175,626,333 100 245,359,249 100
注 1:上表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数据。
注 2: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系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4,930,677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
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