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9 19:04:57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世龙先生(董事长)、张勤女士(副董事长)、林林先生
独立董事:杜美杰女士、唐春林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杜美杰女士(主任委员)、唐春林女士、林林先生
提名委员会:唐春林女士(主任委员)、杜美杰女士、张世龙先生
战略委员会:张世龙先生(主任委员)、唐春林女士、杜美杰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美杰女士(主任委员)、唐春林女士、林林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杜美杰女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小琳女士(监事会主席)、鲁立斌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明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张世龙先生
副总经理:张勤女士
财务总监:张绚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赵媛媛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赵媛媛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勤女士、赵媛媛女士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1 层 4-1106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25397
传真号码:010-88825397
电子信箱:investors@sg-micro.com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陈景善女士、盛庆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景善女士、盛庆辉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景善女士、盛庆辉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