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4-09-19 18:41:4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核实了相关人员的履历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洪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司国强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张虓先生为总经理助理、刘福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贾峥先生为总法律顾问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拔程序合规。
2.对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完全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符合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已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可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邹积玉 焦留军 傅万堂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