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7:41:46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 1,341,9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75,646,501.03
募集资金净额 1,266,253,498.97
减:以前期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240,267,735.85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额 1,990,774.33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245,125,239.46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 5,794,704.64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788,646,002.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8,646,002.63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 5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经本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3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37577910601 募 集 资 金 5,490,190.23
司北京长安街支行 专户
交通银行北京台湖支 110061520013006144041 募 集 资 金 2,957,906.62
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701012402637669 募 集 资 金 279,855,093.70
司北京枫丹壹号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博兴路 11221301040004769 募 集 资 金 342,812.08
支行 专户
合 计 —— —— 288,646,002.63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785,478.97元(其中2023 年度利息收入1,990,774.33元),已扣除手续费16.67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1,561.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 2024年6月30日,以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72,641.49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理财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024-4-30 2024-7-29 7,000.00 浮动
北京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 2024-1-30 2027-1-30 2,000.00 2.70%
北京分行营业部 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024-4-8 2024-8-8 15,000.00 浮动
长安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024-6-3 2024-8-23 3,000.00 浮动
长安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024-6-26 2024-9-27 5,000.00 浮动
北京台湖支行
合计 5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