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3-28 21:42:1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邵旭东先生、廖东声先生、莫伟华先生、李崇刚先生(2023
年 8 月上任)、刘成伟先生(2023 年 8 月离任)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旭东先生、廖东声先生、莫伟华先生、李崇刚先生、刘成伟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上述 5 位独立董事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或有重大财务利益,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位,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其他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