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7 17:34:05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 580 号青龙湖国际公馆
1 号楼 13 楼 130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6 人,代表股份 30,757,8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6 人,代
表股份 30,75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657%。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254 人,代表股份
1,127,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7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54 人,代表股份 1,127,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707%。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73,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0%;反对6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弃权 1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3,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365%;反对 65,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69%;弃权 1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66%。
表决结果: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森传、田博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天利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