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31 17:16:32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8日以专人、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
8.68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本 公 告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审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满足,同意以2025年12月3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的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