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6 20:48:30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4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选举裴振华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第七届董事会设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1
人,选举陆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裴振华(主任委员)、陆建平、卜浩。
2、提名委员会:卜浩(主任委员)、徐莹、裴振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莹(主任委员)、卜浩、王珩。
4、审计委员会:徐莹(主任委员)、蔡秀玲、陆建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1、聘任公司总裁
董事会聘任刘德广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2、聘任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王珩女士、徐志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3、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聘任王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邮箱:thxn@canmax.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编:215121
4、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聘任原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5、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聘任罗聪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金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裴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先后在针织研究室、新
产品经营部工作。1997 年 11 月创办本公司,199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7,626,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与董事费赟超先生系翁婿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陆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陆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848,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德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天马微电子集团副总裁、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事业群常务副总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23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4,451,20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志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晶端显示器件(苏州)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长、副本部长;2017 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志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归属股票。徐志云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王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王珣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邮箱:thxn@canmax.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编:215121
原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齐齐哈尔北钢集团公司成本主管,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成本科长、副部长及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苏州重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阴恒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17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原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