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4 18:52:12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聚建筑”)51%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挂牌,挂牌价格不低于 102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交易进展
近日,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获悉,挂牌公告期间有 1 家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及公司确认,意向方刘华玉具备受让资格。目前,公司已与刘华玉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已足额收到刘华玉支付的本次交易价款。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合同完成产权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姓名:刘华玉
2. 身份证号码:4209841982********
3.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新堰镇
4. 刘华玉先生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华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聚建筑与公司的相关往来款项已结清,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刘华玉
1. 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拥有(持有)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
2. 转让价款:甲方将上述产权以¥10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3. 产权转让的方式:上述产权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4.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
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1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因乙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扣收之日起 5 日内一次补足。(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91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6. 交易价款划转程序:甲乙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10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整)直接无息转入甲方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
7. 损益处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8. 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1)产权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产权转让中涉及的除法定税费之外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各自依法承担。
9. 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事项。
七、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将有助于降低公司风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股权出售不影响公司与朱涛在《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涛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转让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情况。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定价合理,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方对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对公司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英聚建筑的股权,英聚建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备查文件
1.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