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3 22:01:58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17,585,2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全部由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53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41.6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2、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用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翼元航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
4、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83号(7门)
法定代表人 王天重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4MAK303A32U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
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
经营范围
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通信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光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增材
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卫
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
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翼元航空股权结构图如下:
王天重持有翼元航空 38%股份、徐庆华持有翼元航空 37%股份,
合计持有翼元航空 75%股份。2025 年 12 月 23 日,王天重与徐庆华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实施对翼元航空的控制,如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以王天重的意见为准。因此,王天重、徐庆华为翼元航空的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情况
翼元航空成立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最近三年未开展实际业务。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2024年末
总资产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注:翼元航空成立于2025年12月23日,无2024年度/2024年末财务数据。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 7.53 元/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2、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23 日,翼元航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增加资金规模,落实发展战略
目前,日用玻璃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拟通过加大投入,提升技术储备,聚焦日用玻璃向高端化方向发展,建立竞争优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公司将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以投入日常生产、运营及研发,从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日用玻璃供应商。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受国内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及关税税率、海运费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成品库存处于高位,占用了大额的流动资金。此外,公司积极进行海外布局,投资产线,导致公司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认可投资价值,促进产业发展
发行对象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举措之一,充分表明了发行对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
信心,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上市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4)发行对象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翼元航空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依托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天股份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资源及项目经验,以“业务拓展+资源整合+管理赋能”为核心路径,推动上市公司突破现有业务边界、布局高端制造赛道,实现业务结构升级与价值提升,同时延伸自身产业布局、达成资产增值。
2、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如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