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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2 16:26:29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9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锁定期和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9,547,465 股已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 1.7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届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解锁系数 100% 0 %
若持有人考核等级为合格,则持有人所持份额 100%解锁;若持有人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则持有人所持股份全部不解锁,未解锁股份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的孰低值返还,若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由持股计划持有人按所持份额比例共享。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9,547,46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续相关事宜:在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过户至持股计划持有人;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份额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份额以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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