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9 18:03:53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优化资产配置,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华峰化学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通物流”)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 34,8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涪通物流股权。
(二)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 江 华 峰 物 统一社会信用
企业名称 流 有 限 责 任 代码 91330381693648546J
公司
企业性质 有 限 责 任 公 注册地/主要 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司 办公点
法定代表人 陈伟鹏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1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
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华峰物流成立于 2009 年,前身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是华峰集
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等业务。
华峰物流与公司及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华峰物流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涪通物流 100%股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限制、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00102MA5U3QD464
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主要办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
公点 处联农村六社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潘立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
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涪通物流设立于 2015 年,位于重庆市涪陵区,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2019
年被华峰化学收购,成为旗下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54,087.72 57,486.46
2 负债总额 24,441.44 24,078.37
3 净资产 29,646.28 33,408.08
4 营业收入 18,130.35 19,342.66
5 利润总额 5,678.99 4,339.85
6 净利润 4,799.02 3,662.78
7 应收款项总额 3,583.15 3,791.31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844.07 6,659.64
金流量净额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涪通物流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2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 C00148 号),评估结论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账面总资产价值
32,911.83 万元,总负债 11,597.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313.87 万元。评估后的
总资产价值36,803.73万元,总负债11,599.0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204.72万元,评估增值 3,890.85 万元,增值率 18.26%。
2. 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34,8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3,486.13 万元,增值率 63.27%。
3.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34,8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25,204.72 万元,
差异金额 9,595.28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 38.07%。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可辨认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公司拥有的团结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客户资源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公司的人才资源、市场开拓能力等对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些因素都无法在资产基础法中体现,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基于上述差异原因,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以预测的收益为评估基础,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的价值,综合考虑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4,80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亿肆仟捌佰万元整)。
(四)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涪通物流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2025 年 1-9 月 备注
关联销售 12,849.89
关联采购 129.26 含关联租赁
合计 12,979.15
公司与标的公司长期开展业务合作,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履行,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事项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它为涪通物流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将持有涪通物流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4,800 万元转让给华峰物流。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及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