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8 17:58:42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9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街道电厂路19号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谷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12月3日和1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 人,代表股份 119,128,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0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53,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1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3 人,代表股份 112,674,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3 人,代表股份 2,618,57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1,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1 人,代表股份 2,397,4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98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反对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弃权69,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7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05%;反对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9%;弃权69,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4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2%;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39%;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13%;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52,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8%;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2,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61%;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13%;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5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90%;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421%;反对1,41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13%;弃权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7,65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3%;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2%;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42%;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5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3%;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2%;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42%;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5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3%;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32%;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42%;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47,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71%;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43%;反对1,4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42%;弃权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5%。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99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8%;反对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82,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63%;反对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3%;弃权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93%。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苗飞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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