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8 17:59:34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5-076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云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379,022,3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6,000,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4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233,021,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21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20,128,41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20,115,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37%。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080,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5%;
反对88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56,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6,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08%;反对 885,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2%;弃权 56,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剑飞、侯婕
3.结论性意见:康达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