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2-09 15:47:4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濠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7.0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到
账,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 00082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
1 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总计 180,000.00 18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527.0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9,527.02 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
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募投项目已整体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结项。
(一)项目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
项目(玻璃产品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
诺投资金额
额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 150,000.00 150,000.00 106,198.66
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
(二)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21,949.19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92.45 万元,共计 22,141.64 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
专审字[2021]第 01829 号)。2021 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科技”)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 2 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濠”)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增资人民币 82,200 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 82,200 万元调整为 54,800 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减少至 40,000 万元(未投 27,400 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资本公积 17,400 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恩施信濠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电子信息产业园 5 号楼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向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增资 60,000 万元(向恩施信濠增资的 60,000 万元包括未投向达濠科技的 27,400 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 54,800 万元调整为 49,320 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减少至 38,000 万元(减资的 5,480 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资本公积 3,480 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
光电(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 120 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信濠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四)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五)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坚持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基础,在切实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开支。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实施效果,且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安全性底线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15.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濠为收购主体,使用超募资金 8,76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交易的股权收购款,按照人民币 2.92 元/每注
册资本的价格收购自然人孙长青持有的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3,000万注册资本对应的 15%股权。
五、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总额为 53,596.42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未赎回的保本型现金理财产品余额 28,900.00 万元。鉴于募投项目“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已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议,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