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8 19:38:05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一 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的整数倍,不涉及 其持股数量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
码“128144”。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6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2 月 28 日)止。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
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合计持股
比例为 24.45%。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受“利民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449,885,229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李明
住所 江苏省新沂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李新生
住所 江苏省新沂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李媛媛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的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合计持股比例为
权益变动过程 24.45%。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受“利民转债”累计
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49,885,229 股。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
媛的合计持股比例由 24.45%被动稀释至 23.91%,权益变
动触及 1%整数倍。
股票简称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002734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
(A 股、B 股等) 明)股数(万股) 注明)比例(%)
A 股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54%
合 计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5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本比例
(%)
李 明 62,104,948 14.12 62,104,948 13.80
李新生 44,737,620 10.17 44,737,620 9.94
李媛媛 714,228 0.16 714,228 0.16
合计持有股份 107,556,796 24.45 107,556,796 23.9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份 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中减持变动后合计持股数为 109,976,796 股有误,以本公告
107,556,796 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