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2-05 18:56:49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质集团
股票代码:002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均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金融资 指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
产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更名
信质集团/上市公司 指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托计划 指 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资管计划 指 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经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托计划控制的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享有上市公司股份权
益比例变动至25.00%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均
注册资本:80,246,679,047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日
经营期限:1999 年 11 月 1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59619119
传真号码:+86-10-59618486
二、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6.4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4.76%
3 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8.08%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89%
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50%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08%
7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4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799)。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其披露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2025 中期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刘正均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李子民 执行董事、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赵江平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徐伟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唐洪涛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邵景春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朱宁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有
陈远玲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卢敏霖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及以上的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685.SZ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1818.SH
3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1965.SZ
4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000935.SZ
5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601006.SH
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178.SZ
7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00313.SZ
8 信控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0993.HK
9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722.HK
10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0267.HK
11 华讯股份有限公司 0833.HK
12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380.HK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 年 5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
项目 1701 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及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对该等信托受益权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通过信托计划控制的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享有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005,200 股股份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4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项目退出需要而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享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比例变动至 25.00%。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1 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