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2-05 16:48:14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菱线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606,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0,334,02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50,607,298.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并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37,285,42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
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湖湘路支行 583377154642 5,612,064.26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 88220312000003666 20,876,234.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22010078801900000944 16,880,301.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 1904031129022199992 10,171,533.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 18200101040015368 -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 息 收 入
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实际投入 、 现 金 管 节余金额
募投项目 可使用状 诺投资金额 金额A 募集资金 理 收 益 扣 D=A-B+C
态日期 金额B 除 手 续 费
支出净额C
航空航天、武器
装备用特种线缆 2023年12月 9,390.78 9,390.78 8,981.02 151.45 561.21
及组件技术升级
改造
矿山及高端装备
用特种柔性复合 2024年12月 12,279.32 12,279.32 10,694.92 503.22 2,087.62
电缆技术升级改
造
轨道交通用中低
压电力及特种信 2024年8月 12,058.44 12,058.44 106,20.24 249.83 1,688.03
号传输电缆技术
升级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
术中心创新能力 2025年6月 5,000.00 5,000.00 4,094.70 111.85 1,017.15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5,000.00 5,000.00 5,000.00 - -
合计 - 43,728.54 43,728.54 39,390.88 1,016.35 5,354.01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伟华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