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H股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函、通告、委任表格及出席回执
公告时间:2025-12-03 18:39:13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333(港幣櫃台)及82333(人民幣櫃台)
建議採納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
建議採納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項
建議採納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激勵基金管理辦法
建議採納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及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12月23 日(星期二)下午2時正假座中國河北省保定市朝陽南大街2266號本公司會議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77至78頁。無論 閣下能否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務請將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填妥。H股股東須盡快親身或以郵寄方式將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H股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股東特別大會及彼等之任何續會(視屬何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彼等之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如 閣下擬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則須於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或之前將填妥的回執送達本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處(就H股股東而言)。
* 僅供識別
2025年12月3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4
1. 緒言 ...... 4
2. 建議採納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 ...... 5
3. 建議採納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17
4. 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項 ...... 17
5. 建議採納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激勵基金管理辦法 ...... 18
6. 建議採納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 18
7. 股東特別大會 ...... 18
8. 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期間 ...... 18
9. 以投票方式表決...... 19
10. 責任聲明 ...... 19
11. 推薦建議 ...... 19
12. 其他資料 ...... 19
附錄一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 20
附錄二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 47
附錄三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激勵基金管理辦法 ...... 63
附錄四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71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 77
– i –
釋 義
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股份代
號:601633);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經不時修訂、修改或以其他
方式補充;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或「公司」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或「長城汽車」 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不時修訂);
「公司股票」 指 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關連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含義;
「關連交易」 指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含義;
「核心人員」 指 (i)除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本公司其
他管理人員和專家性人才及(ii)本公司附屬公司的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和專家性人
才;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釋 義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
正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批准2025年員
工持股計劃(定義見本通函);
「員工持股計劃」、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草
「本員工持股計劃」、 案);
「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
「《指導意見》」 指 《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
見》;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
外資股,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股份代號:02333(港幣櫃台)及82333(人民幣櫃
台));
「持有人」或「參與對象」 指 由董事會確定的參與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本公司及
其附屬公司僱員;
「持有人會議」 指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會議;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
或「上市規則」 時修訂);
「香港聯交所」或「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指 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5年11月27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確定當中所載
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釋 義
「上交所上市規則」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長期激勵基金管理辦法」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激勵基金管理辦
法》;
「管理委員會」 指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委員會;
「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
管理辦法」 理辦法》;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
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監管指引》」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規範運作》;
「薪酬委員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下轄薪酬委員會;
「薪酬管理制度」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登記結算公司」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經不時修訂);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H股)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及H股;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附屬公司」或「子公司」 指 除文義另有所指,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附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