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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动: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3 16:51:40

股票简称:ST 云动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63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办理 2,800 万元授信额度。
为保障该笔授信顺利办理,满足智能装备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2025 年12 月 3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坤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08 日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经景路 66 号云内动力技测大楼北楼 617-618 室

经营范围: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鉴定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
2、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智能装备公司 100%股权,智能装备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381,952.87 24,304,649.24
负债总额 25,814,076.60 24,532,531.58
净资产 14,567,876.27 -227,882.34
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719,131.45 443,333.54
利润总额 -195,654.47 -222,061.66
净利润 -204,241.39 -227,882.34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智能装备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保证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
债务人: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智能装备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智能装备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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