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11-30 15:32:5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与相关方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厦门嘉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另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披露
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五)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七)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程序:
1、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和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相关议案;
2、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要约(如需);
4、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5、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