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6 20:17:34
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于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婷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于婷婷,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奥尼电子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奥尼电子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目前,于婷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2,500 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51%,并通过持有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股份间接持股 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3%,于婷婷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0.1104%的股份。于婷婷女士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