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4 17:43:36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3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
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子议案数(3)
1.01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1.02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修订案》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修订案》
2.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为逐项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
1.01
案》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
1.02
事规则修订案》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
1.03
事规则修订案》
2.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
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