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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0 16:43:03

股票代码:600941 股票简称:中国移动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铁塔”)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以效益最大
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作的市场化选择,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
势互补。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
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关连(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铁塔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关联董事何飚先生和李荣华先生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
力;相关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该议案。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2026 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1%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中国铁塔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1%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关联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预计金额上限 2025 年 1-9 月实际发生
号 人 金额
1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28 7.93
2 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 115 67.34
源租赁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
中国 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销 47 15.71
3 移动 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通信 其中:向启明星辰销售
集团 2 0.21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
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购 29 6.69
4 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其中:从启明星辰购买 19 3.91
收入类:向铁塔提供设计
5 施工与维护服务、物业租 25 10.56
赁及管理服务、以及电信
中国 服务等
铁塔 费用化支出:铁塔相关资
6 产租赁与维护、包干电 295 182.5
费、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
7 使用权资产新增 75 40.76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度
号 预计金额上限
1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28
2 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 110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45
3 中国移动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通信集团 其中:向启明星辰销售 2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29
4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其中:从启明星辰购买 19
5 收入类:向铁塔提供设计施工与维护服务、物 27
业租赁及管理服务、以及电信服务等
6 中国铁塔 费用化支出:铁塔相关资产租赁与维护、包干 295
电费、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
7 使用权资产新增 70
在 2026 年度与中国铁塔预计金额上限总额度以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2.中国铁塔

中国铁塔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1,760,084.71 万元,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院北区 14 号楼-1 至 3 层 101,法定代表人为张
志勇。中国铁塔主要从事通信铁塔建设、维护、运营服务业务。
中国铁塔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88),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通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中国铁塔27.93%的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国铁塔
公司副总经理程建军先生担任中国铁塔非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铁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1.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1)交易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和咨询服务;通信工程建设施工服务;及通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2)定价原则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的定价将主要基于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厘定的市场费率,且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若个别项目不适用公开招标程序,则采用与公开招标程序类似的遴选标准及定价机制。
2.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
(1)交易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一方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作为另一方出租或承租包括发电、配电、国际海缆、卫星等网络资产资源。

(2)定价原则
租赁费将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应当以公允为原则,即不高于出租方向任何第三方出租同类资产资源的标准结算租赁费,也不低于出租方出租同类资产资源的成本价格。
3.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
(1)交易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相互通过基础电信网络、数据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向另一方提供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服务、研发、业务支撑服务、网间互联结算等。
(2)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在确定市场价格时,应考虑双方向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产品或服务支付及收取的费用水平。
(二)中国铁塔
1.向中国铁塔提供服务
(1)交易内容: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工程施工、设计、维修及代维等服务;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电信服务。
(2)定价原则:就向中国铁塔提供工程施工、设计、维修及代维等服务以及电信服务,交易的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销售价格确定;就向中国铁塔提供物业及场地租赁,相关租赁及物业管理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向中国铁塔租用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接受代维等服务
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签署的《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 2025 年 3 月 20 日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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