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11-17 16:29:3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 11 月 1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3993 SH
03993 HK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3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职责与方式 4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6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活动管理 8
第六章 附 则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上市公司信息,防止出现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尊重资本市场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
(四)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五)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债券投资者;
(五)其他相关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职责与方式
第六条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十)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
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八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A股信息披露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为公司指定的H股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A股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布;同时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刊发海外监管公告。
任何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而刊登的公告或通告,均须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时上载于香港联交所的网站及公司网站。另外,任何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而在报刊上刊登的所有公告或通告,必须注明有关内容可同时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阅览。
第九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公司应当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直接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列席本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资金运营分析会、预算编制会等重要会议,可向各有关部门询问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第十五条 公司在进行投资者接待活动前,投资者应先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承诺不泄漏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日前知会公司;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董事会办公室应将承诺书与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一并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定期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负 责人
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 当知
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调研过程。接受采访或者调研 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工作
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 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
员代表着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 质: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