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3 19:08:18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5)。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 号办公楼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13,432,952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7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64,075,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61,984,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1.680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090,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71%。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5,436,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872,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 18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23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28%;反对 18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5%;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870,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8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弃权 17,5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230,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58%;反对 18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13%;弃权 17,5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9%。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872,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 18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23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28%;反对 18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5%;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3、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刘洪涛先生、韩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洪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10,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70,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0111%。
周洪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邱添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03,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8885%。
邱添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刘洪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2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2566%。
刘洪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韩双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23,6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4,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2564%。
韩双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姚卫国先生、华金秋先生、赵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姚卫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23,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4,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2565%。
姚卫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华金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23,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4,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2582%。
华金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赵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23,6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4,2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2564%。
赵静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悦、蔡金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