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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13 18:03:37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4
议案九: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15
议案十: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16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17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行政楼 301 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1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5,428,448股的登记手续,于2025年2月1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281,931股的登记手
续,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4,500,659 股的登记手续。此外,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由于“冠宇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679 股。
前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1,121,857,134股变更为1,132,068,85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185.7134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13,206.8851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2025 年 2
月 12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或”调整为“或者”的表述,“股票”调整为“股份”的表述,以及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表述,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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