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大洋电机: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7:42:49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简称:洋 JLC12
期权代码:037938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02 元/份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5,334,080 份
激励对象数量:693 名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334,08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42,421,982 股的 0.63%。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9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02 元/份。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0%;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15%;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20%;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80% 0%
个人考核 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3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3.行权价格:6.02 元/份
4.授予数量:15,334,080 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93 名,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数量(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15,334,080 100.00% 0.63%
(693 人)
合计 15,334,080 100.00% 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938

2.期权简称:洋 JLC12
3.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激励计划需摊销总费用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大洋电机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