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腾达建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11 17:08:5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3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2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3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叶丽君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叶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杨九如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叶弘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关于选举孙九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关于选举王正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谭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三、 公司董事及高管解答股东提问
四、 股东现场投票表决
五、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各项议案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当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其他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每一股份
为一票表决权。
三、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
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四、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即由出
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议案,即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二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本公司”或“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22 号文批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22 号文批准,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号 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号为
为 3300001000366 , 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3300001000366 , 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0469053XT。 9133000070469053XT。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 经理(本公司也称“总裁”,下同)、副总经理(本公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也称“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本公司称“总会计师”,下同)、总工程师和内部审
计负责人(本公司称“审计总监”,下同)。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
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前 修订后
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 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