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3 20:43: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1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在境外工作的核心人员(包括外籍以及劳动关系在海外子公司的中国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 2024 年 8 月份推出《中山大
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完成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在行权等待期内出现离职等情形,根据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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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对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
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61 元/份调整为 4.55 元/份。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 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 4.55 元/份。
7.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55 元/份调整为 4.42 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42 元/份调整为 4.32 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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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股票增值权,确定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4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863,160 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共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 22,800 份将由公司予以
注销,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 48 名调整为 47 名,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由 2,900,000 份
调整为 2,877,200 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12%。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注销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因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形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22,8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大洋电机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系按照《2024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进行,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洋电机对前述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手续以及相应的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