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0-29 19:34:22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致欢迎词
二、宣读参会须知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2、关于拟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4、关于选举罗怀青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报告现场会议到会股东及代表股权情况,宣布投票表决程序,对所审议案进行表决
五、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六、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的流程和方法请参照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通知要求出示以下材料,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理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授权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表决,如出现代理人表决结果与授权委托书授权指示不一致时,该表决票视为无效。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计算后为最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计票方法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执行。
三、大会表决监票工作由监事或股东代表担任;计票工作由大会指定工作人员担任;表决结果由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宣布。
四、欢迎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为了让更多的股东有发言的机会,建议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各位股东控制好发言时间。
五、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议案一
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请公司董事会秘书颜立军先生宣读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医药”、“乙方”)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公司拟将注册号第596372号、第8370336号、第44409822号、第9819031号“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在23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合同授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6,703.598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3293486436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497号1栋高层仓库101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8月31日,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60.391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9.6083%。
(二)恒昌医药控制的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1 湖南状元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 江右制药(常德)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3 恒昌(广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乐仙”)同为湖南赛
乐仙(系公司控股股东)和恒昌医药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恒昌医药作为上海赛乐仙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形
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为依
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如下:
序 注册号 注册图样 授权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专用权期限
号
2022 年 05 月 30 日至
1 596372 中药成药。
2032 年 05 月 29 日
药酒;血液制品;生化药 2023 年 04 月 14 日至
2 8370336 品。
2033 年 04 月 13 日
消毒剂;空气净化制剂; 2021 年 02 月 07 日至
3 44409822 消毒纸巾。
2031 年 02 月 06 日
中药成药;针剂;原料药; 2023 年 03 月 21 日
4 9819031 药酒;血液制品;水剂;
生化药品;片剂;膏剂。 至 2033 年 03 月 20 日
上述“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仅可在双方约定的 23 个中药成药
产品(《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已约定)上使用授权商标。合同期内,授
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商标使用许可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授权商标信息
甲方合法拥有的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参见前述表格。
2、授权许可方式及范围
(1) 授权许可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授权为普通许可,即甲方在授予乙方许可权的同时,有权自行使用该授权商标,且可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正常使用)。
(2)授权使用范围:
商品/服务范围:乙方仅可在双方约定的 23 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授权商标。合同期内,授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地域范围:乙方使用授权商标的地域限于中国大陆;
期限范围: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限届满前 30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若未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及相关标识。
3、转授权权利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转授权权利,即乙方可将授权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以下简称“次被许可方”)使用。
(2)乙方不得将转授权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授权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次被许可方的转授权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督促次被许可方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
4、商标使用规范及质量控制
(1)乙方及次被许可方使用授权商标时,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样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或其他显著特征;不得将授权商标与其他商标、标识组合使用(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保证使用授权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及次被许可方的商品/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若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 30 日内未能采
取有效措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按阶梯式收费。乙方以及关联公司合计采购使用授权商标“古汉”的授权商品年度采购金额 5,000 万元(含)
以内按照 3%收费,年度采购金额 5,000 万元至 1 亿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 2%
收费,年度采购金额超出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收费。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转授权权利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支付方式:按协议半年度为一次商标许可费结算周期(即第一次结算周
期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此类推),甲乙双方在结算周期
届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对账,甲乙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次月支付商标许可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古汉”品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被评为“中华老字号”,“古汉”商标在医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恒昌医药作为国内医药流通领域的优秀企业,与优质的中小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了深入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覆盖全国市场的营销网络。
本次恒昌医药获得“古汉”商标使用许可,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古汉”品牌在医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提高“古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有偿授权使用“古汉”商标,可以获得相应收益,增强盈利能力。同时,也为双方后续的业务协同奠定良好基础,助力公司打开全国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恒昌医药之间尚无此类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议案二
关于拟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请公司董事会秘书颜立军先生宣